针锋对决的博客
针尖上也要分出个胜负
 https://blog.wforum.com/yqyp963 > 复制 > 收藏本页 
欢迎光临针锋对决的博客空间!  发表日志  控制面板  个人相册  给我留言
 搜索>>  帮助  退出
我的名片
针锋对决
 
注册日期: 2010-04-29
访问总量: 5,204,788 次
点击查看我的个人资料
Calendar
我的公告栏
最新发布
· 安倍让这个国家给坑了?450亿美元
· 澳大利亚想把东盟10国当“炮灰”
· 英国撕破脸猛怼俄罗斯,刚刚直指
· 对外军售重要一步:日本积极竞标
· 朝鲜低头了!没想到的是美国却作
· 心疼普京30秒!关键时刻,土耳其
· 联合国也管不了,土耳其放话坚决
最新留言
友好链接
分类目录
【琐碎杂事】
 · 来自解放军空降兵的特种部队!面前
 · 中国特种兵为什么强!看每天训练量
 · 吴京因战狼2遭逼捐,网友喊话咋不捐
 · 二战奇闻:英国轰炸柏林
【针尖上跳舞】
 · 这场联合军演还没进行,美国及众兄
 · 霸气!俄罗斯刚又搞了个大动作,这
 · 看到中国002航母即将试航:俄罗斯坐
 · 美军新一代未来轰炸机侵入大国领空
【寰宇时评】
 · 安倍让这个国家给坑了?450亿美元大
 · 澳大利亚想把东盟10国当“炮灰”?
 · 英国撕破脸猛怼俄罗斯,刚刚直指普
 · 对外军售重要一步:日本积极竞标泰
存档目录
03/01/2018 - 03/31/2018
02/01/2018 - 02/28/2018
01/01/2018 - 01/31/2018
12/01/2017 - 12/31/2017
11/01/2017 - 11/30/2017
10/01/2017 - 10/31/2017
09/01/2017 - 09/30/2017
08/01/2017 - 08/31/2017
07/01/2017 - 07/31/2017
06/01/2017 - 06/30/2017
05/01/2017 - 05/31/2017
05/01/2015 - 05/31/2015
02/01/2015 - 02/28/2015
01/01/2015 - 01/31/2015
12/01/2014 - 12/31/2014
12/01/2012 - 12/31/2012
11/01/2012 - 11/30/2012
10/01/2012 - 10/31/2012
09/01/2012 - 09/30/2012
08/01/2012 - 08/31/2012
07/01/2012 - 07/31/2012
06/01/2012 - 06/30/2012
05/01/2012 - 05/31/2012
04/01/2012 - 04/30/2012
03/01/2012 - 03/31/2012
02/01/2012 - 02/29/2012
01/01/2012 - 01/31/2012
12/01/2011 - 12/31/2011
11/01/2011 - 11/30/2011
10/01/2011 - 10/31/2011
09/01/2011 - 09/30/2011
08/01/2011 - 08/31/2011
07/01/2011 - 07/31/2011
06/01/2011 - 06/30/2011
05/01/2011 - 05/31/2011
04/01/2011 - 04/30/2011
03/01/2011 - 03/31/2011
02/01/2011 - 02/28/2011
01/01/2011 - 01/31/2011
12/01/2010 - 12/31/2010
11/01/2010 - 11/30/2010
10/01/2010 - 10/31/2010
09/01/2010 - 09/30/2010
08/01/2010 - 08/31/2010
07/01/2010 - 07/31/2010
06/01/2010 - 06/30/2010
05/01/2010 - 05/31/2010
04/01/2010 - 04/30/2010
网络日志列表 【6/01/2012 - 6/30/2012】
可口可乐被爆含致癌物,这回看你怎么乐? 2012-06-28 21:38:28
  据彭博社3月6日报道,美国消费者健康维护组织公共利益科学中心(Center for Science in the PublicInterest)当地时间3月5日在一份声明中称,研究发现可口可乐公司(KO)和百事可乐公司(PEP)生产的苏打饮料中存在高含量4-甲基咪唑(4-MI),这种物质能导致动物长肿瘤,有可能给人体带来致癌风险。可口可乐针对这一情况更改了生产过程,但是最近却有调查显示,这一预防措施并未在美国以外的国家实行,中国产品中该物质的含量是美国相同产品的14倍,而英国的同类产品含量已经达到了34倍。 

    可口可乐则坚决否认4-MI可造成健康风险,称英国和欧洲监管部门都认为焦糖色素含4-MI不是问题。

 

    显然,可口可乐在处理“致癌物”危机问题方面,因为玩弄“双重标准”而难以自圆其说,这回真的乐不起来了。

 

    我们且不说美国消费者健康维护组织公共利益科学中心的研究结果,既然可口可乐坚决否认4-MI可造成健康风险,就没有必要针对这一情况在美国更改生产过程。该公司在美国一地更改生产过程的做法,恰恰证明4-MI可能造成健康风险,可口可乐的否定回答无疑是在扇自己的耳光。

 

    作为世界最大的一家可乐饮料公司,可口可乐仅仅在美国更改生产过程进行所谓的降低致癌物预防,却并未在美国以外的国家全面实行,其公开玩弄“双重标准”无视其他国家民众健康风险的两面派做法,无异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就凭这两点,可口可乐再牛,不在美国以外的所有国家更改生产过程,都难以度过这场即将席卷全球的可乐饮料“致癌物”危机。百事可乐亦概莫能外。否则,世界上首屈一指的两大可乐饮料巨头,都会乐不起来的。

 

    古人云“知错就改善莫大焉”,可口可乐也好,百事可乐也罢,最明智的做法是立即承认错误,及时纠正错误,从而得到人们的谅解。

评论(0) 引用 浏览(1628)
发表评论
临沂女司机撞飞母女 裸体躺救护车前阻挠救人 2012-06-26 21:47:25
   齐鲁网临沂6月26日讯(记者 张晓博 户延明)17日,山东临沂香榭丽都小区,一名女子带女儿外出买菜回家时,被一辆疾驶而来的汽车撞倒,年仅四岁的女孩不幸身亡。然而肇事女司机不但没有积极救助受伤母女,甚至几次躺在救护车前,阻止救人。近日,这段视频被曝光。
 

    小区内发生惨案母女遭车祸女儿身亡

 

    齐鲁网记者了解到,17日上午10点半左右,王女士带着自己儿女外出买菜回来,在小区里遭遇了飞来横祸。

 

    目击群众告诉记者,母子3人自东向西骑行,在离家十几米的地方,自西向东飞速驶来的汽车迎面撞到了王女士的电动车。母女两人被撞飞出去,女儿“飞”起来,越过了2辆停在路边的车,落在了第三辆车的车底下。

 

    肇事车又分别刮擦了几辆车后,冲出院子,停在了这条路尽头的一堵墙下。

 

    120随后赶到现场,王女士4岁的女儿在送医后被宣布不治身亡,王女士则被送往了重症监护室。

 

    目击者称事发前肇事女司机情绪激动

 

    26日上午,在齐鲁网齐鲁社区,有网友称目击了事发过程。

 

    网友在齐鲁社区爆料称,事发前,这名张姓女司机情绪激动,嘴里不停的喊“气死我了”。据当地媒体《沂蒙晚报》19日的报道称,“张女士的车里还坐着她的妈妈,老太太头撞在前挡风玻璃上,流血了。张女士曾用手掐着自己妈妈的脖子,张妈妈不断地呼喊‘你掐死我了!’”

 

    齐鲁网记者在视频中看到,张女士在消防人员赶到后,甚至脱掉了自己的衣服,数次躺在救护车前。《沂蒙晚报》报道称,“一位60多岁的邻居大妈,曾试图过去劝劝她,被她所说的话吓得没敢靠近,‘当时她冲我喊,我要杀了你!’”

 

    肇事女司机已被刑事拘留据称曾为教师

 

    19日下午,出警的临沂市金雀山派出所副所长杨友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肇事车主已被刑事拘留,目前兰山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正在全力侦查中。

 

    知情网友称,肇事的车主张女士是某医学校的讲师,平时在小区里待人接物都不错,包括与受害人王女士平时见面也都打招呼。

 

    “平时待人接物都不错”的女教师,为何会在小区内情绪激动的飚车,为何在事故发生后脱掉衣服躺在救护车下?截止记者发稿时,当地警方正在侦破此案,齐鲁网也将继续跟踪报道。

评论(0) 引用 浏览(1799)
发表评论
“开得不远”岂能成为醉驾免刑的理由 2012-06-24 23:33:05

    2011年11月30日晚,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办统战部副主任莫王松,驾驶车牌号为粤BSG866的公车,被交警拦下。警方当时对他的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浓度达到176.3mg/100ml,超出“醉驾”的标准两倍多。检察院提诉判刑两个月,却被法院以“驾驶距离不远”为由,免究刑责。莫王松当日即被取保候审并一直正常上班。

    而龙岗区人民法院至今也以“涉密”为由,拒绝公开此案判决书;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则坚称,“免刑”是法官“自由裁量权”,不予抗诉;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明确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莫王松被免刑责是因为“被告醉驾驾驶距离不远”,能说出这样的话的法官只能说是极度脑残!须知,醉驾是“行为犯”而不是“结果犯”。只要你有这样的行为就可以定罪,而不是说你造成了怎么样的后果。如果说“驾驶距离不远”可以成为免刑的理由的话,是不是不管你喝了多少酒,喝得多醉,只要你开车行驶距离不远就可以绝对不算是醉驾?而开上十公里八公里甚至上百公里才算是醉驾呢?是不是强奸犯强奸女性的时候因为时间很短就可以不算强奸?是不是杀人犯杀人了因为时间很短就可以不算杀人呢?有这样的狗屁逻辑吗?尽管法院在醉驾量刑中确实需要考虑情节,但是按照有关醉驾的法律规定,醉驾者的酒精超出醉驾标准的多少才是最主要的标准。此外,与别的无多大关系。如果龙岗区人民法院的狗屁法官连这个标准都不懂得的话,还有什么资格坐在书写公平正义的法庭上呢!

    再说了,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而龙岗区人民检察院不予抗诉的理由竟然同样让人喷饭:“免刑”是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试想,在没有任何法理依据下,龙岗区人民法院违背事实根据违背法理依据随意免刑,这样的“自由裁量权”岂不是把法律当作儿戏?这样的“自由裁量权”岂不是要把法律条款当作可以随意更改的小孩子游戏?龙岗检察院与法院狼狈为奸,为醉驾者大开绿灯,其背后隐藏着什么见不得天的勾当?

    近些年来,自从醉驾入刑后,因为酒精度超标被入刑的醉驾者不在少数。同样都是醉驾,凭什么一个判刑一个却免刑?一旦判决不一致,就会出现‘同罪不同罚’的情况。在众多的醉驾中,为何单单就对当公务员的莫王松可以免刑?可以让他成为‘特例’?而这个时候,公众对司法公正性的质疑,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司法的公正与否除了司法本身外,更重要的是掌握司法大权的法官能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如果执法者本身都视法律做儿戏,都可以肆意强奸法律,让天下百姓谁相信法律还有威慑力和尊严?不能让法律成为只是约束普通人的东西!不能让法律在王公贵族面前成为摆设!都说中国的司法腐败,其实,更多的腐败都是来自司法部门本身。如何才能让司法具有它应有的尊严,这已是一个摆在国人面前的一个现实性大难题!

    中国离依法治国的终极目标还很远很远,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严厉打击执法者执法枉法才是最紧迫的当务之急!

评论(0) 引用 浏览(1134)
发表评论
“开得不远”岂能成为醉驾免刑的理由 2012-06-21 20:20:03

    2011年11月30日晚,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办统战部副主任莫王松,驾驶车牌号为粤BSG866的公车,被交警拦下。警方当时对他的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浓度达到176.3mg/100ml,超出“醉驾”的标准两倍多。检察院提诉判刑两个月,却被法院以“驾驶距离不远”为由,免究刑责。莫王松当日即被取保候审并一直正常上班。

    而龙岗区人民法院至今也以“涉密”为由,拒绝公开此案判决书;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则坚称,“免刑”是法官“自由裁量权”,不予抗诉;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明确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莫王松被免刑责是因为“被告醉驾驾驶距离不远”,能说出这样的话的法官只能说是极度脑残!须知,醉驾是“行为犯”而不是“结果犯”。只要你有这样的行为就可以定罪,而不是说你造成了怎么样的后果。如果说“驾驶距离不远”可以成为免刑的理由的话,是不是不管你喝了多少酒,喝得多醉,只要你开车行驶距离不远就可以绝对不算是醉驾?而开上十公里八公里甚至上百公里才算是醉驾呢?是不是强奸犯强奸女性的时候因为时间很短就可以不算强奸?是不是杀人犯杀人了因为时间很短就可以不算杀人呢?有这样的狗屁逻辑吗?尽管法院在醉驾量刑中确实需要考虑情节,但是按照有关醉驾的法律规定,醉驾者的酒精超出醉驾标准的多少才是最主要的标准。此外,与别的无多大关系。如果龙岗区人民法院的狗屁法官连这个标准都不懂得的话,还有什么资格坐在书写公平正义的法庭上呢!

    再说了,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而龙岗区人民检察院不予抗诉的理由竟然同样让人喷饭:“免刑”是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试想,在没有任何法理依据下,龙岗区人民法院违背事实根据违背法理依据随意免刑,这样的“自由裁量权”岂不是把法律当作儿戏?这样的“自由裁量权”岂不是要把法律条款当作可以随意更改的小孩子游戏?龙岗检察院与法院狼狈为奸,为醉驾者大开绿灯,其背后隐藏着什么见不得天的勾当?

    近些年来,自从醉驾入刑后,因为酒精度超标被入刑的醉驾者不在少数。同样都是醉驾,凭什么一个判刑一个却免刑?一旦判决不一致,就会出现‘同罪不同罚’的情况。在众多的醉驾中,为何单单就对当公务员的莫王松可以免刑?可以让他成为‘特例’?而这个时候,公众对司法公正性的质疑,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司法的公正与否除了司法本身外,更重要的是掌握司法大权的法官能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如果执法者本身都视法律做儿戏,都可以肆意强奸法律,让天下百姓谁相信法律还有威慑力和尊严?不能让法律成为只是约束普通人的东西!不能让法律在王公贵族面前成为摆设!都说中国的司法腐败,其实,更多的腐败都是来自司法部门本身。如何才能让司法具有它应有的尊严,这已是一个摆在国人面前的一个现实性大难题!

    中国离依法治国的终极目标还很远很远,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严厉打击执法者执法枉法才是最紧迫的当务之急!

评论(0) 引用 浏览(2721)
发表评论
三个战争假设——对中国来说不寒而栗 2012-06-21 00:13:21

    中国目前的国际环境到底是和平的呢,还是危机重重的走向不可控制的呢?随着中国军事越来越多的被西方和周边国家理解为扩张和军事威胁;中国正在遭到了前所谓有的挑战。那么在当前中国所面临的现状来看,那么如果爆发针对中国的战争的话,中国会做什么因应呢?

 

    三个战争假设,并不是空穴来风

 

    面对美国一心想要拉中国下马的劲头,美国搞出三个战争来,并不是不可能的。而这种情况却是中国最不想看到的!

 

    第一个战争假设,美国对中国动用核武器;或大规模杀伤武器。

 

    最近一段时间,美国和西方国家一直都在不断的试探中国动用核武的底线和流程。而且美国始终没有承诺不首先使用核武器。也就是说,美国可以随时随地的使用核武器对付他认为的可能威胁到美国的国家。那么如果美国现在就对中国动用核武器,那么中国到底有没有反抗的能力呢?

 

    这种反抗的能力包括两个方面,第一个就是技术上的,第二个是意志上的。美国现在已经在技术上对中国形成了一种全包围的模式;反导系统围绕中国林立设立着;对于意志上,这才是美国所摸不清楚的。而美国一直想要摸清楚的流程的问题,也是为了暂缓或者抑制中国发射核弹的决定,或者是切断核弹发射的流程。

 

    第二个战争假设,美国对中国动用三个高科技武器。地震武器,气象武器和网络武器。现在世人都知道环境在变化,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利用气象武器,地震武器,或者网络武器发动进攻的话,可能会变得相对平静一些。美国在中国周边和海洋上,大大小小的密布着大量的各种各样的武器试验室!而且自从美国进入阿富汗之后,整个中亚和中国,都进入了地震多发期,那么这个与美国到底有没有关系呢?

 

    同样的,地球气候现在越来越不稳定,到底是变暖的原因呢,还是人为的原因?

 

    当然,网络武器,相对来说,还可以检测,但是如果美国通过这几种武器的综合运用,那么中国是否就有合理合法的反击措施呢?这种战争,可以说杀人于无形,搞乱国家于灾难深重之时!而且还能通过兔死狐悲的假装仁慈来售卖人心!

 

    第三个战争假设,空心化中国的战争能力。中国的战争能力到底如何?三十多年都没有进行战争的中国,可以说都坐着没有底的轿子。而一旦中国和某个国家爆发大规模的军事冲突,那么中国必须明确几个方面,方能进行战争,否则战争将无法使用!其一,就是为谁而战的问题;其二,就是战争费用的问题;其三就是战争自我修复能力的问题。

 

    为谁而战,这涉及到人的作战意志和单兵素质。当年,中国和美国在朝鲜半岛的战争,比拼的就是单兵素质和为谁而战。如果爆发战争,那么中国能否承担起庞大的战争费用?导弹,子弹,枪支弹药和士兵抚恤费等。任何一项拿出来都是庞大的!中国能否忍得住居高不下的天文数字一样的战争费用呢?至于第三个,战争修复能力的问题,也就是说武器和人员更新速度的问题。中国能不能保证大量的武器弹药,不会出现问题呢?

 

    这三个问题,解决不好,中国是不可能发动战争的!

 

    大规模战争爆发后的中国走向何方

 

    上述三场战争,对中国来说,都是极有可能的,而且也将会对中国造成巨大的影响的!如果爆发核战争,中国将会何去何从呢?真的敢于和西方拼消耗吗?这些人,有那个意志吗?

 

    这些都是未知数!因此,中国的走向将会决定中国未来的命运如何!

 

    战争需要的不仅仅是底层的愤怒更需要的是上层的勇气。如果爆发核战,中国会怎么样?

 

    总之,被人打了,又签订城下之盟的人多了去了!固然毛主席敢打硬仗的影响还能支撑一段时间,但是如果不好好的利用这种影响,那么后果是什么,只有天知道!

评论(0) 引用 浏览(2411)
发表评论
共有11条日志  当前为第1/3页  首页 上页 下页 尾页  跳转到: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导航 | 隐私保护
Copyright (C) 1998-2006. CyberMedia Network /Creaders.NET. All Rights Reserved.